脈理醫理學 46:脈合醫理才能開藥,現今醫理不講,叫後學如何開藥呢?
作者:陳建元
廣泛的醫理,包括脈理、治則、治法、病源病機的探討、外候的探討、外候與脈診比對後的探討、藥理等方面和彼此交互之間的道理和彼此之間的聯繫,這些都是醫理,脈有脈理,而脈與脈之間,又有前後脈或對立脈等病理結構的聯繫、望診問診有自己的規則,而外候與外候比對後,遇到衝突時,也有一些規則要遵守;而脈象與外候比對之後,雖然脈不假,外候也不假(即沒有什麼捨不捨的問題),但基於可以一病候由一個病機構成,也可以多病機只構成一病候,可以一病機構成多病候,也可以多病機構成多病候,另外,也要考慮每個病種,往往有其自身獨特的發展規律和病程,故治療的時候,有時候只取一部脈,有時候取兩部脈來治療,有時候取六部脈來治療,有時候取外候為主,脈只是當成輔助,有時候取外候與脈各取均半,種種的不同,何時該怎麼下手,何時該怎麼治療?都有其章法和規則性,這些都是所謂的醫理。
而現今之中醫,不講醫理久矣。病機不識,病源不探討,學脈的,以為脈就是用來猜病,用來取悅病人的而已,不學脈的,則拿外症套方,而不知道不同的病機,常常可以表現出相同的外症,故外症套方,只是民間的方便用法,並非歷代醫家諸賢在使用的方式(參見 基礎概論 45:正統中醫歷代諸家的心法軌跡)。整個中醫,是被架空的,用藥沒有紮實的醫理規則為內涵,故無法反覆而穩定的複製其有效性。按道理來講,診斷必先於治療,要有良好的治療效果,必先要有正確而可靠的診斷,先知道發生了什麼事,然後才有辦法進一步來討論要如何來解決這些事,否則豈不緣木求魚?而現今的中醫,幾乎是沒有診斷的,架空了病理結構與用藥的聯繫,而直接從表面抓1~2個表面症狀,就直接對上方藥,沒有診斷出病機為何就在用藥,沒有診斷出病理結構為何就在用藥,只憑1~2個外表症狀,盲目的搬套某病套某方,某證套某方,某病套某秘方,內沒有病理結構與用藥的聯繫,外沒有四診合參四診比對,內不會把脈,外不會判別外候與外候衝突時的病理意義,對病態的瞭解不夠清楚,對病源病機與外候的聯繫沒有概念,這樣在診病與治療疾病上,就變成了很大的盲目性和猜測性。脈合醫理才能開藥,現今醫理不講,叫後學如何開藥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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