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是我聞 19:第 3 類的帶天命,用對抗是無法解套的,當先
求證後懺悔(即道歉),積善積德才是解方。因果的本質。
很多人看了我的如是我聞之後就有了疑惑,很多的事情,似乎諸佛菩薩都會出手幫忙,那是否所有的事情,諸佛菩薩都會出手幫忙呢?
答案是否定的,有些事情是不會幫忙的,譬如如是我聞 10 :通靈學醫不可行(一)這邊講的第3類的帶天命,諸佛菩薩就不會出手幫忙,因為這類是過世後地府功果罪業審判後所發出來的判決書,帶著再去投胎的,就像人間的法院三審定讞之後,已經是正在執行中的判決一樣,諸佛菩薩三界神明是不能出手亂干預的(除非其中有冤情另當別論,或是陰陽雙方都願意和解的時候才會出面當協調者)。
但是一般人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,基本上都是反射性地採取消極對抗的態度,不要不要,與我無關,冤親怎麼可以纏我,我身上怎麼可以帶有討報令,以致惡運連連、或罹患疾病無法醫治而奪命?不是認為沒那回事,就是找些不明究理的法師師公欲對抗驅除;或是找些人辦超度唸經做法會,花錢消災想要安撫擺平,或是找人集氣祈福想祈求憑空化解,但其實都沒有用,因為這些第3類的天命有:
1.黃令(輕則運途不順,重則財損致空)
2.紅令(應報於身,產生相應疾病,即使找到可醫治的醫生,照樣不癒)
3.黑令(可以是不治之症,包括精神方面異常,甚至冤親上身說話,或是意外,結果都是死亡)
4.業報(不似前面三種有特定冤親,而是造業更廣,如詐騙、貪污、偷工減料……等自利行為,但造成廣大眾生受到傷害)
5.天刑、天罰(天刑天罰,就是像人間的刑案,由法院判刑執行,會在受報者身上有各種相應的報應)
以上的第 3 類天命,就是像法院發出的判決書(來自地府,投胎時就已經帶在身上),具有官方色彩的公權力,即使你不願意接受,它不會消失,你否定,它也不會消失,你找人關說安撫,也不會消失(譬如花錢找人超度唸經做法會之類),看過一些家屬很有錢,花數千萬元辦數場大型法會欲擺平它,也是沒有用。有看過一女學生,突然出現幻聽幻覺,乍聽似乎是自己的精神疾病,但是細聽其對話的內容描述,毛骨悚然又不似精神病的語無倫次前後顛倒,經千手觀音菩薩介入協調之後,憑令討報的冤親願意暫退,女學生的幻聽幻覺全部消失,之後暑假回外婆家玩,外婆聽聞此事,又帶去找村子裡的王爺幫忙,結果王爺不分青紅皂白的就把冤魂抓起來毒打一頓,那晚我就做了一個夢,夢到冤親前來道歉,說她本來和千手觀音菩薩講好的約束無法履行了,因為王爺不分青紅皂白的打她,這口惡氣她吞不下,我起床後就知道事情不妙了,正欲告知此事卻找不到事主,下午其家屬就傳來噩耗,該女學生於當日正午12點,被冤親附身在自家上吊自殺身亡。
第 3 類的帶天命,雖然事情有大有小,但是用對抗都是無法解套的。
那遇到的時候怎麼辦?如何才有辦法解套?當先求證後懺悔(即道歉),積善積德才是解方,黃令、紅令、黑令、……這些類似人間的民事 ,你要和解的對象是有特定冤親的;天刑、天罰……這些則類似人間的刑事,是老天爺給的處罰,你要和解的對象是老天爺(玉皇大帝當代表),所以不要搞錯對象。
第一要先求證,因為你對這些事情在重新輪迴之後是沒有記憶的,但是在各地的大廟,都是可以查到紀錄的,如果連問了 3 間以上的大廟(行天宮、白沙屯媽、各地天公廟、南鯤鯓代天府、東隆宮……之類), 給的都是穩穩的 3 杯,事情基本上是被驗證了跑不掉的。
求證後就是找一位雙方都信得過的神明當公證人,然後對該冤親懺悔(即道歉),並持續積善積德,由冥府核算所欠功果,加一成利息還給該冤親,直到該還的還完為止,這件事情才算終了。【★★★注意:不是找到門路就有解,而是真正的懺悔和行善,如果以為抱神明大腿就有用,一切以利益交換來處理就好,一樣無解,欠冤親的要由所欠者自己還,而不是請神明幫你還。】
因果討報的本質,就是〝公平〞二字而已,因果討報的償還,也和人間的糾紛事件沒有兩樣,譬如你開車不小心撞到人,把人家腿撞斷了,那你要如何和解這件事情? 一是誠心道歉,二是要相對應的賠償,缺一不可,你不誠心道歉不情不願,對方不願意和解;你沒有相對應的賠償,對方還是不願意和解,而你耍無賴,對方更不願和解,最後就是法官判決法院執行而已,事情是不會憑空消失的。
有處理過醫師技術不錯,但是生意不佳身體不佳的,介入了解後是帶有紅令、黃令的來討報,於是就分析給冤親聽,這位醫師學的是正確的醫術,確實能利益眾生、有清淨功德的,雖然前世有欠你們一些東西,你們憑令討報也正當,但是若您們能轉一個想法,你們不要干擾他,讓他能精進醫術更加利益眾生,然後依照天律,撥該醫師部分的功德給你們,你們日後也能投身到更好的地方去,這樣子豈不兩全齊美?結果這幾位冤親想想覺得有道理,不但不再干擾,反而幫該醫師拉生意,守在門口當護衛(這樣子變成該冤親也有功德,因為祂們也有幫助利益眾生),這種事情是這樣子處理的,如何協調到雙方都滿意願意才是重點,絕對不是耍賴,撞斷腿是你家的事,不要找我、跟我無關,要不然就是找些搞不清來龍去脈的局外人士、法師、宗教團體,一廂情願的要去驅除祂、恐嚇祂,撞斷腿是你活該倒楣,自己吞下吧!我不賠喔~這些都解決不了事情,最後就是拚個魚死網破而已。
所以說對於因果的本質要認清,很多人遇到這類的事情,都是到處去亂求神明希望能夠免責,請菩薩保佑、請佛祖保佑、請天主保佑、請各路神明保佑,請幫我消業障、解冤結、消因果,讓我沒有這些事情、可以免責免遭罪——這樣的想法太天真,欠冤親的要由所欠者自己還,而不是請神明或別人幫你還,這是天律,也是公平原則,不可能因求神明而免責免遭罪,對被討報的免責了,那對冤親公平嗎?——結果事情依然存在,然後就轉而咒罵神明,在當什麼神明!連這點小忙都不幫,都不幫我暗中化解免責,這就是對因果本質認識不清、不明事理的人,你把人家的腿撞斷了,難道要判你不用賠?或神明幫你承擔幫你賠? 你縱火把人家的房子燒了,難道要神明替你承擔替你服刑關幾年?不是神明不幫你,是你的要求是無理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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